二事记
事一: 上周六,坐公交到吴山广场,去公司去写未完成的代码,上车时,有一个年轻时髦的女生也与我同路。杭州是个美丽的城市,出众的女生自然很多,因此我并未太在意。第二站时,我面前的坐位空了,因为我只坐三站路,懒的再坐了再站起来下车这么麻烦,于是这个座位就让给那个女生了,后来车离站前,又上来了一个老太太,那个女生很主动的招呼那个老太太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这是个很久没见的情景,印象中依稀模糊几年前,自己在另一个城市也做着同样的事情,下车前,我回头细细的看了看这位女生,一种感觉油然而起。
事二: 昨日与朋友,继续了B.U.S game后,大汗淋漓后不觉腹中空空,我提议去吃点东西,于是两个人来到了我们最熟悉的大排档,要了一碗五块的牛肉砂锅和一盘三块五的炒米粉干。这个大排档是一对夫妇共同经营的,每天9点不到就在一个小超市门口摆摊,由于他们的手艺很是不错,炒出来的米粉干料又足又香,自然回头客很多。不过今天多了一个不速之客,一条黄毛大野狗在档位串梭徘徊,朋友戏称一定是这个档位养活了这条狗,谈笑间,这个“客人”朝身后一阵乱吠,原来不觉档位后面又多了衣衫裣褛一个人,站在已关门的超市门口,眼睛只是看着档位的顾客们,脚却始终不移动。我相信狗的天性能识别好人还是坏人,不过他只是站在那里,任凭我们瞎猜,于是我们只管自已吃着。边上的人吃完后,这个人走了过来,这才看清,原来是个流浪汉,他向档位的男主人讨要客人吃剩的东西。这年头,假要饭的成堆的扎在人流中心只要大洋不要饭菜,我亲眼见过一个要饭的打着大哥大叫加一份炒猪肝,还有其它的类似的事让我对要饭的印象极度恶劣。不过这个人看相貌应正当壮年,也没有残疾,只是想要点吃的,应该也不是恶人之流,正当男主人给他留些剩菜剩饭时,女主人喊了一声:“你等下,我给你炒一份。”也不晓得这个人捧着热乎乎的炒粉干是不知如何感激,还是没有想到这个拜金社会还会有人愿意捧上免费的晚餐。 不过肯定的是,明晚,我还会去这个档位吃夜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