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技术基础
晚上已经回到办公室,飞机下降的时候天气不好,颠簸的很厉害,居然有点晕机的感觉。可能是这几天身体不是好的缘故吧。下了飞机大雨,直接打车到楼下的 KFC 吃垃圾食品,然后就坐到了熟悉的椅子上。
真还别说,环境不同,心境就不同。一坐上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就有做事情的感觉。沾着家里的椅子就是放松休息了。
刚才发现了透明的一篇文章:从游戏看货币,大约是对我前段时间写的一篇东西的评论。
正好这两天在家没事也在想这个问题,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多写几句了。
我以前对网络游戏是没有兴趣的,对任何人,包括老板都不掩饰这一点。在不同场合我表达过我的意思,我拿着现在的一份工资,会把手头上的事情做好。但仅限于技术底层,我不会去担纲做一款网络游戏,因为我对这种形式的游戏没有兴趣。当然,这是几年前的想法了。
现在,我依然期待有一天可以把游戏当作一种思想表达去做一个作品出来,有如别人写书、拍电影来表达思想一样。我依然认为在目前的网游中实现这个很难,至少要做的话,比做一款纯粹的单机游戏要繁琐的多,我不会择其繁而避简。
但是,网络游戏在这两年却引起了我的兴趣。主要在于虚拟世界的社会性。这是另一个有趣的领域,同样很精彩。
“云风坚持自己的技术派路线”,透明语。没错,前面的文章主要都是谈的技术路线。但并非我不了解制度方面的重要性。虚拟世界再虚拟,它也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可以说是一体的,我们不能妄想从现实世界中把它隔离出去,用程序指令创造出一个完美世界。
现实世界在微观结构上是量子的,这与现在计算机的工作原理有极大的不同。我对在现今的计算机系统结构中创造一个 Matrix 不报任何期望。所以在今天,我们创作虚拟世界,一定要有更高层次的抽象,也很可能迥异于现实社会的规则。
一切,我们都还在尝试阶段。技术上能做的,也是首先要做的,是建立一些可以被实现且简洁的基本规则出来。它的首要目标不是对现实模拟的拟真度,而是可实现性。这些技术上的基础设施搭好前,谈论对虚拟社会的研究是奢侈的。
之前,我老在谈虚拟货币以及虚拟货币的控制。这是因为,我觉得虚拟货币是虚拟世界经济系统的一个窗口,也是一个容易被监控的量,方便做研究工作。但做这些工作之前,我们需要解决一些技术问题,主要是实现问题,让一组程序可以为上十万甚至上百万用户服务,而虚拟货币可以得到控制。
话说另一方面,目前几乎所有的网络游戏开发商,至少从投资人角度看,都是以从中获取现实世界中的利润为开发指导的。故而有许多人研究所谓不同的收费模式。而从我的角度来看,如果从这方面考虑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神创造这个世界,绝对不是为了从人类这里拿到什么好处。
我们创造网络游戏世界,让大家可以享受这个世界。人和人可以通过另一种途径进行交流,用符合游戏世界的规则。游戏世界中如果良性运转,就会自然生成一个经济体。运营商可向玩家收取服务时间的费用,这是过往的赢利形式。现在运营商们发现,他们可能漏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所以,运营商纷纷介入这个经济体中,获得现实的利润。这无可厚非。我不反对这种做法,因为我们有能力身在其中让它工作的更好。但自己发行货币,售卖虚拟道具这些形式不一定是好的途径。我谨慎的反对这一点,这并非出于道德上的原因,而是感觉这样不利于建立一个技术上的基本规则。
另一方面,作为运营商还需要重点做的是:为用户提供更高安全级别的虚拟财产保护。这一点,假期里跟同事讨论时也说过了。这除了在现实世界中是一个尚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外,对于游戏实现也是一个技术问题。我指的实现不单单指程序上如何提高安全级别,避免物品复制,以及被盗号后的虚拟物品恢复等等;还包括了我们在游戏设计上怎么确立一些基本规则来给予一定的保护(比如魔兽世界中的灵魂绑定)。
唉,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太多太多。
Comments
Posted by: Anonymous | (21) December 5, 2009 02:26 PM
Posted by: 椋炲ぉ浼犺 | (20) March 24, 2008 05:41 PM
Posted by: 王者之剑 | (19) November 13, 2007 12:05 PM
Posted by: Cloud | (18) October 28, 2007 09:10 PM
Posted by: 123 | (17) October 28, 2007 06:49 PM
Posted by: 12 | (16) October 16, 2007 04:39 PM
Posted by: 12 | (15) October 16, 2007 04:36 PM
Posted by: Anonymous | (14) October 16, 2007 01:14 PM
Posted by: nR | (13) October 9, 2007 12:10 AM
Posted by: 红色警戒 | (12) October 8, 2007 11:30 PM
Posted by: Atry | (11) October 8, 2007 11:28 PM
Posted by: Atry | (10) October 8, 2007 11:27 PM
Posted by: Anonymous | (9) October 8, 2007 04:15 PM
Posted by: nothanks | (8) October 8, 2007 01:32 PM
Posted by: Cloud | (7) October 8, 2007 10:39 AM
Posted by: jls | (6) October 8, 2007 10:29 AM
Posted by: 达达 | (5) October 8, 2007 10:26 AM
Posted by: nothanks | (4) October 8, 2007 10:08 AM
Posted by: 安德尔斯 | (3) October 8, 2007 07:42 AM
Posted by: 安德尔斯 | (2) October 8, 2007 07:13 AM
Posted by: Cofyc | (1) October 7, 2007 11:59 PM